滕州市人才公寓LOGO标识有奖征集

发布时间:2024-04-04 来源:公告公示

  滕州市人才公寓是为切实保障人才居住需求,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集聚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事工程,专门向在滕州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政策性周转住房。滕州市现建设运营人才公寓405套,在建人才公寓200套,全部配备家具、家电、网络等设施,设有餐厅、健身房、接待室、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拎包即可入住,搭建了各类人才交流互动、创业创新的平台,形成了有温度、有品质的人才“社交圈”。

  按照全市人才工作整体安排,为了逐步扩大人才公寓知晓度与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滕州人才公寓LOGO标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滕州人才公寓形象标识应体现滕州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呈现持续提升人才发展生态、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发展理念,具备较高的辨识度,符合为来滕创新创业各类人才提供安居服务的定位,体现滕州特色元素、历史背景和文化底蕴,突出“中华善城、现代滕州”城市形象。

  1.参选作品图案应简洁明快,色调和谐,主旨突出、鲜明生动,容易辨认、造型优美,富有质感和美感,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上的冲击力。

  3.参选作品形象标识设计包含图形设计和设计说明两部分,设计说明字数在500字以内。

  4.参选作品须提供电子稿,设计的具体方案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文字稿件以Word格式提交,图形稿件以CDR和JPG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要求800万像素及以上,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和参考配色。纸质稿由创作者自行决定是不是提供,作品无论是不是获奖一律不退稿,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5.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以及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6.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涉及版权、署名权、著作权问题,并确保未在其它任何媒体和公开场合传播、展示,如参选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对应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应征者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作品原创性声明》(可在公告网站或链接下载),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机构签章)。联合创作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8.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其中获得采用奖的作品创作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完成对作品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设计工作。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评选结果通过《滕州日报》、“滕州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布。

  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并与征集方签订作品版权(著作权)转让协议。

  作品投稿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稿发至邮箱,邮件名请标注“滕州人才公寓LOGO征集+投稿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大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