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 来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23年4月24日至7月6日,呼和浩特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开展了专项巡察。对市财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专项+常规”巡察。对新城区保合少镇、区攸攸板镇、玉泉区小黑河镇、赛罕区黄合少镇开展了提级巡察。对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发现581个问题,推动立行立改18项,共察觉缺陷线件。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9月14日至21日,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本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明显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发改委党组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重部署轻落实,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督导没形成闭环,导致落实成效无法达到预期;新能源建设项目政策执行不到位;重审批轻管理,待批项目大起底后续跟踪督办不力;统筹现代物流服务经济发展推力不足;对第三方机构工作的监管不力;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能力不够,执法效力差;粮食储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不够;应急物资储备库出入库管理不严格。
存在推动工业“强首府”不够有力,牵头抓总意识有所欠缺;完成工业绿色发展任务过程中,主动性不强,作风不实;指导中小企业作用发挥不明显,精准服务企业有差距;组织培训过程不严谨,监管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落实上级整改要求不到位;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推进迟缓;解决停产企业牵头不力;重要事项事前、事后监管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学习贯彻习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系统深入;落实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有差距;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到位;推进农牧业品牌化建设有差距;“三农三牧”大数据平台项目未发挥实际作用;保障“菜篮子”供给方面有短板;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不规范、不合格;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漏洞;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工作有短板;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水平发展有差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不力;组织并且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效果不明显;学习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方面部署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耕地保护红线落实部署不到位;对遗留沙坑日常监管不到位;规划引领作用不突出,科学性、前瞻性不够;推动旗县区耕地占补平衡等专项工作不到位;推动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迟缓,履职尽责有差距;推进房地产涉法涉诉遗留问题缓慢;土地供应监管不到位、消化处置推进不力;财务制度执行和债务追缴不到位;个人乱作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与相关业务部门协同配合不到位,存在扯皮现象;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以往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
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坚决,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牵头推进落实市环保重点项目工作不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事后监管缺失,在线监控流于形式;搭建污染源监测网不牢,水质状况评价存在盲区,对全市空气质量提升发挥作用不到位;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指导不足,查处违法问题慢作为,污染防治抽查工作走形式;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执行率低,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不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重视,2019年以来未按要求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不利于提升环评审批的质效。
贯彻落实习治水护水节水用水重要论述不深入,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意识欠缺,谋划首府水务事业发展缺乏大局意识,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力;农业节水超许可用水问题未能有效解决;“以电折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缓慢;组织并且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不力,地下水水位年年在下降;水资源监管职能不明、保护意识不强,地下水资源失管漏控,取水许可评审缺乏制度约束且对自备井管理不严,个别水厂仍在私采地下水;执法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足,执法能力较弱;统筹水质监测工作不力,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麻痹松懈。
贯彻落实习关于建设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要论述不够坚决,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紧迫感不足,桥头堡作用发挥不明显;对航空口岸经济发展主动谋划有差距,推进口岸功能拓宽工作行动缓慢;对羊绒围巾品牌发展不重视,打造品牌本领较弱;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发展的策略行动乏力,牵头起草政策调查研究不深入,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执行不力;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惠民效果大打折扣;面向蒙俄欧“对外开放圈”工作创新举措不多;对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认识不足,未形成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方案,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存在薄弱环节,责任意识不够强烈。
局党组对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使用跟踪问效不到位;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贯彻实施全市关于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方案有缺项漏项;作为“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局党组资金起底工作不严不细;落实“以财辅政”和财税体制建设要求存在差距,年度预算执行不到位、违规拨付财政资金、财政绩效评价未发挥应有作用、财政投资评审缺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综合治税工作推进不力;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和从严管理党员的要求存在差距;推动党的选人用人规范化管理和选人用人明显问题常态化治理要求存在差距。
项目审核、监督、验收存在差距;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上级整改要求制度缺失、管理缺位;落实林草重点工作乏力等7个问题。常规巡察中,存在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项目资金监管不够到位;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遗漏重要环节,未将工作细化分解;局党组没有依规依纪依法做决策;遗留问题解决不够有力;“护林员”监督管理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党建工作走形式、弄虚作假,重视程度不高;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足,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缺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等问题。
镇党委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标准不高、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存在短板;基层党组织结构失衡、制度落实缺失;镇党委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镇党委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落实“三务公开”制度不力。
镇党委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站位不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统筹协调不力,工作重布置、轻管理;镇党委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不力;镇党委对所属企业监督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落实“三务公开”制度不力;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关于党委会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镇党委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镇党委工作重部署、轻管理,帮带指导不力;镇党委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履行主体责任不深不实,落实监督责任不严不实;对侵占现象听之任之。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下监督不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审计整改不到位。以案促改不到位。
镇党委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镇党委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履职不力、侵害村民利益;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不够;对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规划不到位,农产品宣传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作用上仍有欠缺。履行主体责任不深不实,落实监督责任不严不实;镇党委对下监管不到位;作风纪律不严;落实整改不到位,“镇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问题整改不到位。“严格执行新修订制度”问题整改不到位。
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不彻底;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差距;企业经营能力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乏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够;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制度制定不严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等问题。
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部署不彻底、不系统;“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落实习关于国企改革发展“两个一以贯之”精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核心职能履职不力,国有资产未能有效保值增值;主责主业不突出、不聚焦;对外投资经营能力不够,投资项目普遍盈利低,国有资产未实现有效增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
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领导班子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差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缺乏;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存在廉洁风险;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建工作开展不严不实;担当作为精神不足;审计察觉缺陷未整改等问题。
学习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深不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措施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管党治企政治责任不到位;为民服务有差距,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不力;班子自身建设不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有差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